国内首部!《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6月1日实施,释放云、数、智产业政策红利(附思维导图)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日前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2022年6月1日实施。《条例》共设十一章,分为总则、数字产业化、工业数字化、建筑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城市治理数字化、发展环境、附则,共八十九条。

《条例》是国内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条例》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放在重要地位,未来或将有较大的政策红利。


一、《条例》重视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

《条例》第二章 数字产业化第十一条中明确提到“市、区人民政府及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完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领域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

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中,广州市的人工智能技术具有相对优势,为继续维持相对优势,也得大力支持相应发展。此外,推动城市全面数字化转型,需统筹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等基础平台。



二、《条例》加快释放数据要素改革红利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发展中的关键生产要素,数字经济创新则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条例》第八章对数据资源作了规定,提出要加强公共数据统筹管理,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利用,推动公共数据最大限度开放利用,构建数据要素资源流通运营服务体系。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文谦介绍,作为国内数字政府改革的先行者,广州拥有高价值的海量数据、高集聚的数字产业、多样化的应用场景等优势。因此,盘活数据资源、释放数据价值,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规划目标,更是市场主体的迫切愿望。广州正积极寻求数据资源市场化、资产化发展的有效模式和可行路径。



三、《条例》或将推动具体优惠政策出台

《条例》第七十八条强调,“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依法落实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近五年来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对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或减按一定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两方面,因此,为刺激企业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未来也可能围绕数字企业所得税出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附: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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